牛律师刑事辩护律师网推荐阅读: " />
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 [点击进入团队律师网站]
合作加盟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深圳区法院快讯刑事资讯
深圳各区法院包括罗湖、福田、南山、宝安、龙岗、盐田6个基层法院,基层法院共派出14个人民法庭。 深圳各区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接受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监督和指导,监督和指导下级法庭的审判工作,对深圳市各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目前,霍敏任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胡鹰任福田法院院长,龙光伟任罗湖法院院长,丁建华任南山法院院长,卢成燕任盐田法院院长,闻长智任宝安法院院长,田卫东任龙岗法院院长。
当前位置:首页刑事资讯深圳区法院快讯 → 深圳法院快讯,深圳中院一审宣判南山拍头帮系列抢劫案 ...
深圳法院快讯,深圳中院一审宣判南山拍头帮系列抢劫案 唐勇胜等9名抢劫案犯受严惩
2005/01/20   来源: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网   浏览次数:825次   
关键词:

近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发生在深圳市南山区的"拍头帮"系列*抢*劫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唐勇胜等9名被告人构成*抢*劫罪,依法判处唐勇胜死刑,范桂德、王启艺死缓,何春柳无期徒刑,其余案犯也被判处10年至3年有期徒刑。 深圳中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唐勇胜、范桂德、王启艺、何春柳、文岐波、李振林、蒋桂云、王万发、蒋思敏9人,均来自广西省灌阳县,年龄在22岁至28岁之间。该9名被告人在2003年11月24日至12月5日的短短10余天里,与另案处理的犯罪嫌疑人唐胜利、"五保户"、唐飞海(外号"大毛毛")、蒋国华、唐辉军(外号"八个豹")分别结伙在深圳市南山区的天桥、商场前连续对被害人徐某某、李某等14名女性进行*抢*劫,共作案10次。在*抢*劫过程中,该团伙专以单身女性为*抢*劫对象,采用将被害人头部撞击地面、使其丧失反抗能力的残暴手段*抢*劫现金、手机、首饰等财物,致2人重伤、2人轻伤、7人轻微伤。其中,被告人唐勇胜参与*抢*劫八次,并致二人重伤;被告人范桂德参与*抢*劫六次,并致一人重伤;被告人王启艺参与*抢*劫四次,并致一人重伤;被告人何春柳参与*抢*劫六次,并致一人重伤;被告人文岐波参与*抢*劫四次,并致二人重伤;被告人李振林参与*抢*劫六次,并致二人重伤;被告人蒋桂云参与*抢*劫六次,并致二人重伤;被告人王万发参与*抢*劫二次;被告人蒋思敏参与*抢*劫二次。 法院认为,被告人唐勇胜、范桂德、王启艺、何春柳、文岐波、李振林、蒋桂云、王万发、蒋思敏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采用暴力手段进行*抢*劫,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唐勇胜有指使他人犯罪或直接实施犯罪的行为,起主要作用,是主犯,依法应当按照其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被告人范桂德、王启艺、何春柳、文岐波、李振林、蒋桂云、王万发在各自参与的一单或数单案件中,或卡被害人脖子,或积极参与实施*抢*劫,均起主要作用,亦均系主犯,依法应当按照其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被告人蒋思敏在所参与的案件中,均起次要、辅助作用,系从犯,依法予以减轻处罚被告人王万发有重大立功表现,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根据各被告人
分享到:
合作伙伴>>
  • 牛律师网站系列
  • 法律网站
  • 其他网站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律师推荐 | 使用协议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2007-2011 www.chinalawyer.me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广东际唐律师事务所 粤ICP备12003532
建议使用1024*768以上的屏幕分辨率和6.0以上版本的IE来访问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