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6/01
来源: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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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0日上午,深圳中院召开全市
法院民事
审判工作会议,总结回顾了近三年来全市
法院民事
审判工作的基本情况,传达了第七次全国民事
审判工作会议和全省民事
审判工作会议的主要精神,研究部署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
法院民事
审判工作的重点举措。会议由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黄国新主持。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郭毅敏传达了上级
法院有关民事
审判工作会议的重要精神。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邓基联,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郝丽雅分别作了重要讲话。市中院其他党组成员、副巡视员、各基层
法院院长和全市两级
法院民事
审判干警共约450人参加了会议。
邓基联院长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近几年全市
法院在民事
审判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并就如何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民事
审判工作提出三点意见:一、充分认识民事
审判工作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进一步增强做好民事
审判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全市两级
法院要充分认识到做好民事
审判工作不仅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证,是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重要途径,也是维护
法院和
法官形象的必然要求。两级
法院要进一步增强做好民事
审判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民事
审判作为人民
法院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好,在增强民事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服务水平、改善
法院队伍形象上狠下功夫,把民事
审判工作进一步推向前进。二、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不断提高民事
审判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全市
法院必须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进一步重视和加强
审判管理,从三个方面努力,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