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6/25
来源: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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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中院的提议,5月31日,市政法委邀请市
公安局、市
检察院、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市工商局、深圳海关等与
执行工作相关的22家单位召开了联动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市人大《关于加强人民
法院民事
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尽快建立解决
执行难的协助机制和联动机制。市委副书记谭国箱、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傅伦博、市中院院长邓基联出席了会议。会议由市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孙彪主持。
市中院院长邓基联首先回顾了近几年我市两级
法院执行工作的基本情况,重点介绍了市人大《决定》施行后全市两级
法院的贯彻落实举措。《决定》出台后,市中院高度重视,为贯彻落实《决定》内容做了大量的工作。一是组织干警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立法精神,用好用足《决定》赋予的各项
执行措施;二是广泛、深入地宣传《决定》,扩大《决定》的社会影响,为
执行工作营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三是进一步规范
执行工作,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制定
执行工作流程和各项具体规定,确保
执行公正;四是强化
执行保障机制,为
执行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保障。同时,邓基联院长希望与会单位能提高思想认识,加强沟通联系,完善工作机制,共同实现市委提出的"
执行难状况有较大缓解,
执行工作有较大突破"的目标,在解决
执行难问题上为全国探出新路。
市委副书记谭国箱强调,解决
执行难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建
立案件
执行协助机制和联动机制,是
执行工作的难点和重点。各协助单位应当按照《决定》的要求,进一步明确本部门的职责任务,充分发挥
执行联动机制的作用,加强同人民
法院的密切配合,共同织就严防拒不
执行的天网。针对下一阶段的工作,谭国箱副书记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各协助单位要尽快开辟
法院查询"绿色通道",建立网上专线查询系统,提供本单位数据库端口;二是尽快建立
执行联动办公室,处理联动机制运行的日常工作,及时收集各部门落实联动机制的工作情况;三是有关协助单位要成立专门工作组和确定具体负责人,针对
执行联动的工作难点、重点和突出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市工商局负责人在会议上介绍了协助
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