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7/26
来源: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网
浏览次数:973次
日前,罗湖
法院审结了
被告人程×建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一案,依法对其判处
有期徒刑2年。该案是自2001年
刑法修正案(三)增加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后该院适用该罪名审结的首宗案件。
今年3月,
被告人程×建通过人才市场应聘至罗湖区××幼儿园任司机,但幼儿园方对其工作表现不满意,试用期未到即将其解雇,
被告人程×建因此心生怨恨。5月2日15时许,
被告人程×建酒后从福田区乘坐出租车前往××幼儿园,其在车上拔打110称其身上携有10吨炸药,扬言要炸幼儿园。110接警后,经深圳市
公安局领导指示市刑侦支队、技侦支队等相关部门出动警力赶至现场处理,罗湖公安分局亦出动冲锋车3辆、警用摩托车8辆、警力40余名,并紧急疏散群众,做好防爆应急措施。后
被告人程×建来到幼儿园门口大声叫喊要炸幼儿园,警方当即将其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
被告人程×建无视国家法律,编造爆炸威胁的恐怖信息,产生恶劣的社会影响,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已构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鉴于
被告人在庭审中认罪态度较好,酌情可
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由著名的刑法专家、教授和刑事辩护律师共同组建。以“专业与高效”打造最专业、最权威、最高效的刑事辩护律师团队。汇聚全国曾在公、检、法一线工作的知名刑事律师、刑案专家,因术有专攻且严谨执着而成就其独特品牌,并借助刑法学专家的外脑资源,为正在身陷囹圄或因犯罪即将追究刑事责任或正在遭受不白之冤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亲友为其提供无罪、罪轻、减轻处罚的法律服务。曾为办理多件国内影响较大的挂牌案件、领导批示的大案、要案,有着广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