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3/11
来源: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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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
法院以贯彻落实市人大《关于加强人民
法院民事
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为契机,推行五项措施解决"
执行难",实现了
执行结案率上升、结案标的额上升、未结案件数下降、信访投诉量下降的"两升两降"局面,
执行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07年,该院共执结案件16561宗,结案率92.16%,同比上升了2.76%;结案标的9.72亿元,同比上升了83.72%;未结
执行案件数为1410件,同比下降了28.50%。
加强
执行力量,强化案件管理。该院抽调一批工作经验丰富、业务能力强的
法官、
法官助理从事
执行工作,
执行力量进一步加强;将
执行案件分流到人民法庭
执行,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
执行工作中的作用和优势;派驻法警大队三中队到
执行局、人民法庭协助参与案件
执行;在
执行局内部分设
执行科和综合科,分工逐渐细化,效率显著提高,案件管理趋于规范。去年该院
执行法官人均结案635件,创该院历史之最。该院还根据案件特点,实行繁简分流,缩短简易案件的
执行周期,使大量简易案件在20日内得以执结;实行
执行送达和对公业务查询专门化,并成立了专门小组负责有关事宜,避免了重复劳动,提高了工作效率。
加大
执行力度,建立
执行威慑机制。该院用足用活各项
执行措施,加大对拒不履行义务被
执行人的惩治力度,增加其拒执成本,逐步建立
执行威慑机制。去年该院共对156名拒不履行义务的被
执行人实施司法
拘留,对3人进行了罚款,对53 人在媒体上进行公开曝光,对申请人无法提供财产线索的案件除对被
执行人采取悬赏举报措施外,还对被
执行人从出国出境、置业、招投标、投资、高消费等方面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