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律师刑事辩护律师网推荐阅读: " />
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 [点击进入团队律师网站]
合作加盟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深圳区法院快讯刑事资讯
深圳各区法院包括罗湖、福田、南山、宝安、龙岗、盐田6个基层法院,基层法院共派出14个人民法庭。 深圳各区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接受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监督和指导,监督和指导下级法庭的审判工作,对深圳市各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目前,霍敏任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胡鹰任福田法院院长,龙光伟任罗湖法院院长,丁建华任南山法院院长,卢成燕任盐田法院院长,闻长智任宝安法院院长,田卫东任龙岗法院院长。
当前位置:首页刑事资讯深圳区法院快讯 → 深圳法院快讯,南山法院审结一宗侵犯著作权案珊瑚虫QQ作者...
深圳法院快讯,南山法院审结一宗侵犯著作权案珊瑚虫QQ作者一审被判三年徒刑
2008/03/28   来源: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网   浏览次数:904次   
关键词:

近日,南山法院审结一起目前国内影响最大的侵犯著作权的 "珊瑚虫QQ案"。被告人陈某福(系珊瑚虫插件作者)因犯侵犯著作权罪被该院一审判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20万元,同时追缴其违法所得人民币1172822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5年底至2007年1月,被告人陈某福从腾讯公司的网站下载了不同版本的腾讯QQ系列软件后,未经腾讯公司许可,在腾讯QQ软件中加入珊瑚虫插件,并重新制作成安装包,命名为"珊瑚虫QQ"后放到"珊瑚虫工作室"网站上(www.coralqq.com、www.soff.net)供用户下载。为牟取非法利益,被告人陈某福在提供下载的珊瑚虫QQ软件中加入了其他三家公司的商业插件,并收取商业广告费用。经鉴定,珊瑚虫工作室的QQ软件是在腾讯QQ软件上加以修改而来。 另查明,2006年12月20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就腾讯公司诉被告人陈某福著作权侵权一案作出判决,判令被告人陈某福停止在"珊瑚虫工作室"网站上使用腾讯公司的腾讯QQ软件,在"珊瑚虫工作室"网站上刊登声明向腾讯公司公开致歉,并赔偿腾讯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10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福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腾讯公司许可,制作的珊瑚虫QQ软件包含有腾讯QQ软件95%以上的文件,且与腾讯QQ软件的实质功能相同;同时,被告人陈某福将珊瑚虫QQ软件放置于互联网上供他人下载,其行为已构成对腾讯QQ软件的复制发行,并据此获利人民币1172822元,违法所得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侵犯著作权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据南山法院材料)

 
 
 
 
 
 
由著名的刑法专家、教授和刑事辩护律师共同组建。以“专业与高效”打造最专业、最权威、最高效的刑事辩护律师团队。汇聚全国曾在公、检、法一线工作的知名刑事律师、刑案专家,术有专攻严谨执着而成就其独特品牌,并借助刑法学专家的外脑资源,为正在身陷囹圄或因犯罪即将追究刑事责任或正在遭受不白之冤的
分享到:
合作伙伴>>
  • 牛律师网站系列
  • 法律网站
  • 其他网站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律师推荐 | 使用协议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2007-2011 www.chinalawyer.me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广东际唐律师事务所 粤ICP备12003532
建议使用1024*768以上的屏幕分辨率和6.0以上版本的IE来访问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