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4/21
来源: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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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4-25日,市中院召开全市
法院商事
审判工作会议,贯彻全国、全省民商事
审判工作会议精神,总结近年来全市
法院商事
审判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分析当前全市
法院商事
审判工作的形势,明确今后一段时间全市商事
审判工作的任务。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邓基联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郭毅敏作商事
审判工作报告。中院和各区
法院有关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上,邓基联院长强调,近年来,全市
法院商事
审判面临着案多人少的困难,但广大干警努力拼搏,无私奉献,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出发,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依法、妥善处理了一大批重大敏感案件,圆满完成了
审判任务。全市
法院要继续解放思想,全面加强商事
审判工作,努力保障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当好全国
法院商事
审判的排头兵。一要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要不断完善
审判工作机制,加快
审判质量与效率评估体系的建立完善,全面科学地衡量公正与效率的实现程度;要规范审级监督,加强对下级
法院的业务指导,研究建立统一科学的改判、发回重审标准;要完善庭审督导巡查和案件定期评查制度,坚决追究违法
审判和重大失职行为;要完善
证据收集与采信机制,坚持当事人主义和依职权调取证据相结合,防止因出现新证据案件被改判或发回,影响
审判效率,确保全市
法院二审案件发回改判率、生效案件再审发回改判率低于全省
法院平均水平。二要进一步加大调解力度。要继续突出化解矛盾的工作主线,牢固树立"案结事了、和谐双赢"的指导思想,努力促进纠纷的和谐解决,确保2008年全市
法院一审民商事案件的调解、撤诉率达到40%以上,三年内提高到45%以上。要建立调解激励机制,探索建立鼓励调解结案的有效办法,鼓励
法官调解;要完善
立案窗口诉前调解机制,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减少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数量,缓解案多人少的压力;要妥善处理好涉诉信访案件,及时发现可能引起涉诉上访的苗头,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