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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院资讯刑事资讯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前身是广东省宝安县人民法院。1979年3月,国务院(1979)63号文件批准把宝安县改为深圳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撤销宝安县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人民法院。由于深圳市于1981年7月升格,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82年1月1日撤销深圳市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罗湖区人民法院和宝安县人民法院。共设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民五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综合处、执行一处、执行二处)、法警大队等业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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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深刻认识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优越性
2010/02/08   来源:广东法院网   浏览次数:54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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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1012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全国中级、基层人民法院院长第三期轮训班在国家法官学院开班。本期轮训班共有234名来自全国的中级、基层人民法院院长参加。院长们都学了什么?对培训有何心得体会?基层法院工作最迫切的需要是什么?带着这些问题,本报记者跟踪了这次轮训过程。
  坚持正确的司法理念是根本
  轮训期间,学员们认真学习讨论了王胜俊院长《关于对人民法院司法理念几个问题的认识》的重要讲话,并纷纷发表学习见解和体会。讨论中,学员一致认为,王胜俊院长的报告系统阐述了人民法院的司法理念,特别是三个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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