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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院资讯刑事资讯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前身是广东省宝安县人民法院。1979年3月,国务院(1979)63号文件批准把宝安县改为深圳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撤销宝安县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人民法院。由于深圳市于1981年7月升格,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82年1月1日撤销深圳市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罗湖区人民法院和宝安县人民法院。共设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民五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综合处、执行一处、执行二处)、法警大队等业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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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东莞法院副院长走进社区 调解纠纷
2010/02/08   来源:广东法院网   浏览次数:94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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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在塘厦镇林村社区设立“社区法官工作室”

  

1112,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在其辖区塘厦镇林村社区举行“驻林村社区法官工作室”的挂牌仪式,正式设立“社区法官”机制,旨在快速高效化解社区矛盾纠纷,全力打造法治和谐社区。

近年来,东莞市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尤为突出。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今年受理的各类案件已达28255宗,远远超出了去年的收案数,大量的案件给法院的工作带来了巨大的压力。诉讼虽是解决纠纷的最终手段,但法院不能解决一切纠纷。许多纠纷在法院审理阶段,双方当事人已经势成水火,矛盾激化,调解十分困难,虽然通过诉讼裁判法律上自有裁断,但却未必能使纠纷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针对这一现状,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转变司法理念,希望在条件成熟的基层社区设立法官工作室,选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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