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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院资讯刑事资讯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前身是广东省宝安县人民法院。1979年3月,国务院(1979)63号文件批准把宝安县改为深圳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撤销宝安县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人民法院。由于深圳市于1981年7月升格,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82年1月1日撤销深圳市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罗湖区人民法院和宝安县人民法院。共设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民五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综合处、执行一处、执行二处)、法警大队等业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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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深圳法院:困难当事人 减免诉讼费
2010/02/08   来源:广东法院网   浏览次数:88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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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商报讯】(记者 包力 于瀛)  2010年,全市两级法院要进一步简化和规范诉讼费减缓免审批流程,认真落实刑事被害人、困难执行申请人救助等制度,加大司法救助工作力度,确保符合条件的困难当事人诉讼费用依法减、缓、免达到100%。这是昨天下午记者在全市法院工作会议上获得的信息。
  记者从会议上了解到,2010年,全市法院着眼方便群众诉讼,积极推进网上诉讼服务,进一步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完善一站式诉讼服务体系。
  据了解,当前,涉民生案件增多,广大群众依法维权的要求十分迫切。为此,深圳两级法院今年切实加大简易程序适用力度,进一步完善劳动争议案件绿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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