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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院资讯刑事资讯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前身是广东省宝安县人民法院。1979年3月,国务院(1979)63号文件批准把宝安县改为深圳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撤销宝安县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人民法院。由于深圳市于1981年7月升格,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82年1月1日撤销深圳市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罗湖区人民法院和宝安县人民法院。共设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民五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综合处、执行一处、执行二处)、法警大队等业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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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全国“清积”实现既定目标 执结标的额约3430亿
2010/02/08   来源:广东法院网   浏览次数:73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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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现场

     法院网讯   全国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开展以来,全国各级人民法院20071231前受理的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基本执结;全国累计执结有财产案件33万余件,执结标的额约3430亿;全国共执结六类重点案件22万余件。今天上午,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副主任、新闻发言人孙军工通报了全国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的有关情况。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俞灵雨回答了记者提问。

    近几年来,部分被执行人有财产但却因种种原因得不到执行,以及部分无财产可执行的案件引发的问题,成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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