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见习记者 李海强 通讯员 陈笑尘 张贯) 15日上午,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市中院)与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简称重庆一院)签订缔结友好法院协议。市中院陈陟云院长说,重庆一院有很多优秀经验值得佛山学习和借鉴。 签订仪式后,双方就司法建设等问题展开讨论。重庆一院负责人就网上办案、法院队伍建设、选拨人才机制等问题,介绍了自身一些经验,并希望今后双方继续完善两院主要领导定期联系、以及建立互派干警学习交流等机制。
来源:新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