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 [点击进入团队律师网站]
合作加盟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深圳中院资讯刑事资讯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前身是广东省宝安县人民法院。1979年3月,国务院(1979)63号文件批准把宝安县改为深圳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撤销宝安县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人民法院。由于深圳市于1981年7月升格,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82年1月1日撤销深圳市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罗湖区人民法院和宝安县人民法院。共设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民五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综合处、执行一处、执行二处)、法警大队等业务机构。
当前位置:首页刑事资讯深圳中院资讯 → 省高院:香港特区全国人大 代表考察市中级法院
省高院:香港特区全国人大 代表考察市中级法院
2010/02/08   来源:广东法院网   浏览次数:716次   
关键词:

【深圳特区报讯】(记者 吴涛) 昨天,全国人大代表香港特区代表团社会法制组袁武、谭惠珠、吴清辉、范徐丽泰等19人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考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凌祁漫、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治华等陪同考察。据悉,这是香港特区全国人大代表首次考察内地中级人民法院
  座谈中,代表们畅所欲言,提出了许多建设性意见。袁武代表说,港区人大代表非常关注国内司法情况,曾经要求到内地法院参观和考察,今天实现了,听了介绍对法院的工作以及目前面临的情况有了进一步了解。范徐丽泰代表从香港和内地法律的对比中提出了建议。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邓基联表示,深港两地山水相连,拥有共同的历史文化和传统习俗,长期以来各个领域密切合作、共同发展。这次考察,既是各位代表依法履行人大代表职责的活动,更是对深圳法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考察期间,代表们还参观了市中级法院立案大厅、信访室,并旁听一起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代表们对深圳法院不断提高审判工作质量和效率、坚持以人为本、开展便民利民等工作给予肯定。

 

来源:深圳特区报

分享到:
合作伙伴>>
  • 牛律师网站系列
  • 法律网站
  • 其他网站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律师推荐 | 使用协议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2007-2011 www.chinalawyer.me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广东际唐律师事务所 粤ICP备12003532
建议使用1024*768以上的屏幕分辨率和6.0以上版本的IE来访问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