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记者李伟) 记者昨日从罗湖区法院获悉,为充分发挥执行联动威慑机制的作用,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罗湖区委、区政府及区委政法委通过大力支持和积极协调,在各街道办的配合参与下,正式出台了《罗湖区协助执行联络员制度》,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建立起协助执行联络员制度。
该制度规定,在罗湖区各街道、各社区工作站分别设立两名协助执行联络员。联络员的主要职责是,在法院执行工作过程中,需要案外人对执行行为见证时,根据法院要求安排相关人员实时实地进行见证;协助法院实施查封、扣押、冻结、拘留、拘传等具体执行行为;积极参加法院组织的培训,协助法院做好法制宣传工作等。
罗湖区法院相关人士表示,经过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