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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院资讯刑事资讯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前身是广东省宝安县人民法院。1979年3月,国务院(1979)63号文件批准把宝安县改为深圳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撤销宝安县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人民法院。由于深圳市于1981年7月升格,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82年1月1日撤销深圳市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罗湖区人民法院和宝安县人民法院。共设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民五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综合处、执行一处、执行二处)、法警大队等业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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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王胜俊:为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发挥更加重要的舆论引导作用
2010/02/08   来源:广东法院网   浏览次数:930次   
关键词:

    在新春佳节即将来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胜俊25专程来到人民法院报社考察工作,并代表院党组看望慰问报社全体干部职工,向大家致以新春的问候。在听取人民法院报社负责同志汇报后,王胜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紧紧围绕三项重点工作,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努力提高办报水平,为促进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为促进人民法院公正廉洁执法发挥更加重要的舆论引导作用。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景汉朝陪同考察。

    上午1050分,王胜俊来到人民法院报社。在编辑工作平台、总编室、出版部、公告部、法院网等部门,王胜俊与采编一线的同志们一一握手,亲切交谈,并仔细询问报纸编辑出版工作流程。王胜俊对人民法院报社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他说,一年来,人民法院报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紧紧围绕人民法院的中心工作,作了大量丰富多彩的报道,在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司法应对金融危机、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集中清理执行积案、陈燕萍先进事迹等方面取得了突出成绩。今年以来,人民法院报社紧跟形势发展,把握时代脉搏,大胆探索,勇于创新,通过改版进一步提高了报纸的新闻性、时效性,加强了新闻评论工作,增强了报纸的可读性和吸引力。报社党委严格管理、善于管理,各方面工作都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

    谈到今年的新闻宣传工作,王胜俊强调,要充分认识当前新闻宣传工作和报业竞争形势,正确处理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要确保把握好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要高举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宣传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持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树立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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