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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院资讯刑事资讯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前身是广东省宝安县人民法院。1979年3月,国务院(1979)63号文件批准把宝安县改为深圳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撤销宝安县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人民法院。由于深圳市于1981年7月升格,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82年1月1日撤销深圳市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罗湖区人民法院和宝安县人民法院。共设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民五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综合处、执行一处、执行二处)、法警大队等业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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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高法:全国多地法院部署开展主题实践活动
2012/02/08   来源:广东法院网   浏览次数:745次   
关键词:

  编者按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了《2012年“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方案》,这为人民法院开展新一年的工作指明了目标和方向。全国各地法院按照政法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的部署要求,以学习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为主线,牢牢把握队伍建设是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的基础这一中心要义,坚持忠实履行司法职责、加强执法办案能力、确保法律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使命,结合各地实际,着手开展相关工作。
  江 苏
  本报讯(记者张宽明通讯员李亚林高洪)浓浓的年味还未散尽,江苏122家法院和274个人民法庭的3049名民事法官已经步入课堂接受春训。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部署的“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要求,2月4日上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的全省民事审判系统全员春训开课。
  此次培训邀请最高人民法院审判业务专家就当前民事审判工作的总体要求、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司法应对、违法建筑相关纠纷的处理、被拆迁人安置补偿权利的保护、土地补偿费的分配、建设工程价款的结算、民间借贷案件中证据的认定、复利以及高利贷案件的处理、侵权责任法的适用等当前民事审判工作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讲授;同时邀请了省高院纪检监察室负责人就人民法院系统面临的形势、民事法官怎样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如何加强自律监督等问题进行主题辅导。
  据江苏省高院负责人介绍,江苏法院近年来民事案件不断上升,2011年新收民事案件已经突破50万件,长期以来全省法院民事审判系统案多人少的压力十分繁重,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亟须加强业务培训,但由于条件限制,基层法院的干警参加培训的机会十分有限,为了真正实现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全员培训”的目标,江苏法院民事审判系统首次借助视频会议技术,采取视频培训模式,利用休息日,组织全省122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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