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林荣获“全国模范法官”称号载誉归来,领导和同事前往机场迎接。 深圳特区报讯(记者 吴涛 文/图)昨日下午,全国模范法官、罗湖区人民法院执行二科科长曹林,赴京参加全国模范法院和全国模范法官表彰大会后载誉返回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霍敏前往机场迎接,并勉励曹林以“全国模范法官”为新的起点,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更加优异的成绩。 曹林1996年毕业于中南政法学院法律系,2000年调入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历任执行一科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科长,2007年任执行二科科长,二级法官。2006年、2008年曹林连续两次被评为深圳法院系统“十佳法官”,2008年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法院执行工作先进个人,2009年被省高院评为全省模范法官并记一等功,2010年5月获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章,2010年12月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优秀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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