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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前身是广东省宝安县人民法院。1979年3月,国务院(1979)63号文件批准把宝安县改为深圳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撤销宝安县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人民法院。由于深圳市于1981年7月升格,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82年1月1日撤销深圳市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罗湖区人民法院和宝安县人民法院。共设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民五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综合处、执行一处、执行二处)、法警大队等业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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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高法:广东法院争当排头兵工作获省委、省人大高度肯定
2012/02/22   来源:广东法院网   浏览次数:692次   
关键词:

广东法院争当排头兵工作获省委、省人大高度肯定

广东召开第十六次全省法院工作会议 省委书记汪洋发来贺信

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省委政法委书记到会并作重要讲话

广东法院今日(2月21日)召开第十六次全省法院工作会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汪洋同志专门发来贺信,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欧广源及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梁伟发分别到会并对广东法院三年多来在整体工作上争当全国法院排头兵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高度评价,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郑鄂作了工作报告。

汪洋书记在贺信中指出,近年来,广东法院以解放思想为先导,积极改革创新,全面推动和落实省法院党组提出的“三项硬要求”工作思路,实现了在整体工作上争当全国法院排头兵的目标,服务了全省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保障了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赢得了人民群众的高度认可。同时,他在贺信中也对广东法院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他指出,全省法院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省的工作大局,坚持公平正义为核心,以人民满意为标准,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干事创业为气魄,再出发,再争先,当好法院科学发展的排头兵,为广东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以新的更大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召开。

梁伟发对广东法院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他指出,2008年以来,广东法院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积极服务发展大局,着力维护公平正义,走出了一条符合广东省情、具有广东特色、遵循司法规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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