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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院资讯刑事资讯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前身是广东省宝安县人民法院。1979年3月,国务院(1979)63号文件批准把宝安县改为深圳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撤销宝安县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人民法院。由于深圳市于1981年7月升格,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82年1月1日撤销深圳市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罗湖区人民法院和宝安县人民法院。共设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民五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综合处、执行一处、执行二处)、法警大队等业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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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高法:郑鄂:司法公开要坦诚 能公开的一律公开
2012/03/13   来源:广东法院网   浏览次数:693次   
关键词:

原文链接:http://news.xkb.com.cn/zhongguo/2012/0313/189763.html
  


  郑鄂说,司法依法能公开的一律要公开。
  
  “要坦诚、真诚!”广东高院院长郑鄂强调:司法公开 能公开的一律公开
  ■新快报特派记者 尹辉/文 夏世焱/图
  “公开是防止法官出问题最好的‘防腐剂’,也是保护法官最好的‘防护剂’。”昨日上午,广东代表团举行全团会议,审议“两院”工作报告。全国人大代表、广东高院院长郑鄂发言说,司法公开就是要坦诚、真诚,绝不能遮遮掩掩、患得患失,依法能公开的一律要公开。
  要让法官成为公众人物
  郑鄂说,在当前经济社会转轨转型的大背景下,各种价值观相互冲突、碰撞,不可避免地对法院队伍造成了冲击和振荡。法院文化建设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教育不能仅仅停留于挂在文化墙上、排在文化走廊里,还要与地域文化、职业特性、时代精神结合起来,深化为法官的共同认知、共同追求,并成为社会可识别的行为标识。
  郑鄂认为,要让法官成为公众人物,让法官真正成为名符其实的裁判者、社会工作者,通过提升法官素质来提高法院裁决的准确性,让司法有公信力,让法律有权威。
  庭审全程录音录像的不到1/5
  郑鄂还提到,目前,基层法院承担了近80%的一审案件,特别是“征地拆迁、重点项目推进、集体劳资纠纷、企业破产”等案件,个个关乎大局,个个时间紧、任务重,给基层法院领导以很大的压力。而在东莞、佛山等地基层法院,一个办案法官一年审结三四百个案子已是普遍现象,法官白天开庭,晚上看案卷、写判决已成常态。
  郑鄂说,经济欠发达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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