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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院资讯刑事资讯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前身是广东省宝安县人民法院。1979年3月,国务院(1979)63号文件批准把宝安县改为深圳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撤销宝安县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人民法院。由于深圳市于1981年7月升格,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82年1月1日撤销深圳市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罗湖区人民法院和宝安县人民法院。共设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民五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综合处、执行一处、执行二处)、法警大队等业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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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高法:三院要继续当好法院 科学发展排头兵
2012/03/22   来源:广东法院网   浏览次数:89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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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epaper.timedg.com/html/2012-03/22/content_944193.htm

  本刊讯20日上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郑鄂一行,莅临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视察指导工作,东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邓志广,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宗仁,塘厦镇委书记、镇人大主席管敏政等领导陪同视察。郑鄂东莞三院视察时要求,三院要继续当好法院科学发展排头兵。
  据介绍,市第三法院2009年成立以来,共受理案件89668宗,结案84870宗,法官人均办案数达328宗,结案率达94.65%。去年,三院在排头兵竞赛中连续四个季度排名全市基层法院第一名,被省高级法院记集体二等功。同时,该院全力推动司法工作改革,两次获得郑鄂院长亲自批示,一些先进的工作经验在全国、全省范围内宣传报道,坚持能动司法的经验做法多次受到省高级法院的嘉奖肯定。
  郑鄂东莞两级法院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肯定,与此同时,希望东莞两级法院结合东莞实际,进一步探索推进工作机制改革,进一步推动司法公开,为东莞市经济社会的转型升级和辖区的和谐稳定提供更加坚实的司法保障,当好法院科学发展的排头兵。

来源:东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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