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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院资讯刑事资讯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前身是广东省宝安县人民法院。1979年3月,国务院(1979)63号文件批准把宝安县改为深圳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撤销宝安县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人民法院。由于深圳市于1981年7月升格,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82年1月1日撤销深圳市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罗湖区人民法院和宝安县人民法院。共设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民五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综合处、执行一处、执行二处)、法警大队等业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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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高法:广东法院“三打”首战告捷
2012/04/09   来源:广东法院网   浏览次数:65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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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rmfyb.chinacourt.org/paper/html/2012-04/09/content_43037.htm

  本报讯(记者林晔晗通讯员谭双堰)3月31日,记者从广东省“三打”(打击欺行霸市、制假售假、商业贿赂犯罪)办组织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人民检察院联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广东全省法院“三打”专项行动首战报捷:当天上午,全省三级法院对75宗“三打”专案进行了集中公开宣判。
  据了解,这是广东法院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组织的第一次全省性的集中宣判活动。全省三级法院依法审判“三打”专案,包括省高院、15个中级法院和30个基层法院在内参与了集中公开宣判活动。在宣判的案件中,包括了“广之旅原高管贪腐案”、“原珠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冼文*受*贿*案”等在内的一大批在全社会有较大影响的案件。有2名被告人被判处无期徒刑,248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六个月至十八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广东高院院长李毅峰告诉记者,全省各级法院在“三打”专项行动中注重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特别是对那些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罪行严重,情节恶劣,且没有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的犯罪分子,坚决用足法律,绝不姑息。
  对陆续起诉到法院的“三打”案件,李毅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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