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龙岗区人民
法院出台《关于开展“反规避
执行”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正式启动为期半年的“反规避
执行”专项行动。方案主要内容是:一是要求前期准备工作“四到位”,即动员部署到位、组织协调到位、措施落实到位、后勤保障到位;二是明确重点打击规避
执行的“六类行为”,即
执行主体隐匿、
执行财产隐匿、恶意降低履行能力等阻碍
执行的行为;三是用好“十二项措施”全面打击规避
执行行为。即用好诉讼保全措施、
执行强制报告制度等十二项措施;四是做好总结推广工作。在活动实施阶段,
执行干警应按阶段总结、分享和推广经验。并通过对典型
案例的收集、整理、研究,发现
执行问题,提出
执行对策,创新
执行方法,完善
执行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