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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院资讯刑事资讯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前身是广东省宝安县人民法院。1979年3月,国务院(1979)63号文件批准把宝安县改为深圳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撤销宝安县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人民法院。由于深圳市于1981年7月升格,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82年1月1日撤销深圳市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罗湖区人民法院和宝安县人民法院。共设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民五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综合处、执行一处、执行二处)、法警大队等业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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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法院快讯,南山法院 这里有博物馆“奇妙夜”
2011/10/19   来源:深圳中级人民法院   浏览次数:80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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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记者 李汝健 本报通讯员 朱鉴亮
 
    法律文化博物馆建在审判大楼里面,法院文化建设面向公众开展,这是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在文化建设方面探索出来的新路子。该院在新审判大楼内设立以法律文化为主题的博物馆——深圳南山法律文化博物馆,8月12日正式对外开放,3个多月来共接待参观市民群众接近4000人次,深受社会各界的欢迎。
    探索法院文化建设新路
    在辖区政府和上级法院的大力支持下,南山区法院以新建审判大楼为契机,利用法院审判专业平台,将法律实践与法学文化有机结合,在审判大楼内设立深圳南山法律文化博物馆。
    博物馆于2011年4月经深圳市文体旅游局批准设立,布展总面积达1000余平方米,馆内高16米、寓意“基石”的汉白玉宪法墙,蕴含法律文化元素的精品雕塑,具有历史代表意义的实物展品,内容丰富的人机互动多媒体,还有开放式观摩法庭以及深圳市首家公众法律图书馆,每处细节都体现了法律与文化的结合。
    整个博物馆以“触摸司法设施,坚信法治精神;触摸法律文化,传承社会信仰;触摸大师作品,感悟艺术人生”为主题,以宪法文化、法律文化、法学文化、法院文化、法官文化五个主题为经,以古今中外的法治进程为纬,呈现了人类法治文明发展的历史脉络,正逐步成为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律文化、彰显司法文明的重要基地。
    谈及为什么要在“寸土寸金”的审判大楼内办这样一个公益性质的博物馆,该院负责人表示,传统的法院文化建设是在法院内部开展,但是实际上法律只有为广大公众熟知和信奉,才能更好地发挥作用,因此司法机关有义务传承和弘扬法治精神,提高辖区群众法律素养。
 
    高标准打造法律文化殿堂
    在博物馆建设过程中,南山法院始终坚持高标准规划建设,打造法律文化艺术殿堂。
    依照功能不同,南山法律文化博物馆分为“法律文化展区”、“学术报告区域”、“公共法律图书馆”三部分,展览内容均与法律文化密切相关。“法律文化展区”以“宪法墙”为中心,分为中外法治文明展和近现代司法文明展,生动翔实地展示和还原了古今中外法治文明,尤其是新司法制度发展的光辉历程。
    博物馆突破传统形式,将传统的雕塑、展板、实物展品与高科技多媒体技术相结合,凸显“知识性”与“互动性”。设置大型的触摸互动多媒体,安装自动拍照机,通过摄像头记录每一位来访宾客照片,来宾可录入对博物馆的期待和意见;通过诉讼指南动画、普法知识游戏等多媒体互动内容,使原本冰冷枯燥的法律程序与条文,变得贴近参观者。
    精选展品,提升陈列展品的文化艺术价值。博物馆的雕塑制作以艺术大师、美术学院雕塑系董祖诒教授为总设计师,贺杨教授率领的艺术专家创作组进行设计与创作工作。目前创作小组已提炼出8个代表性主题,正通过造型、色彩、材质等多种艺术展示手段进行总体的艺术创作。实物与照片展品均选择有代表意义的艺术精品,并不断增加完善。尤其值得一提的是,该馆藏有清代的法律文书——清同治10年张贴于净土庵的《告示》和清宣统元年督部堂颁发的《照凭》真品,具有较高的历史和法学价值。
 
    博物馆大门向公众敞开
    对于博物馆的使用,南山法院坚持以人为本,通过各种便民措施做好对市民群众的服务工作。市民无需登记,即可自由参观展厅、到观摩法庭旁听案件审理,或是在公共法律图书馆徜徉书海。
    博物馆还配有专门解说员为参观展厅的市民进行讲解,参观者遇到感兴趣的内容可驻足停留,或是点击互动多媒体中的相关内容;如果想要旁听案件庭审,可以直接步入观摩法庭,无需预约,实现“天天都是开放日”;学术报告厅可容纳近400位观众,是开展学术交流活动、传播法律知识的专门场所;集“藏书、阅览、服务”功能于一体的“公共法律图书馆”,收藏了各种国内外法律书籍和法律期刊2万余册,参观者可自由翻阅藏书,并免费使用馆内电脑、书桌、台灯等公共设施。
    此外,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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