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整合社会力量依法、高效化解与保险有关的民事纠纷,日前,深圳市中级人民
法院与深圳市保监局联合举办了共建联调合作框架研讨会,明确了市中院与市保监局开展联调工作的四项内容:一是明确了合作目标。联调合作机制以创新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促进案件快速调解理赔、提高案件处理的专业化水平、保障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为目标。二是明确开展联调工作的基本原则。即遵循自愿、依法、集约化以及高效原则。三是明确了开展联调工作的基本方式。市中院协助市保监局进一步完善深圳市保险消费者权益服务总站现有的调解机制;市保监局负责组织、协调深圳市保险消费者权益服务总站与我市两级
法院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诉前联调、委托调解及相关理赔工作。四是明确了市中院与市保监局联调合作的配套保障。建立联络机制,加强双方联调工作的组织联络;完善配套制度,尽快签订联调合作框架,并组织有关部门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和文书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