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3/06
来源:深圳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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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8日,深圳市中级人民
法院召开建院三十周年回顾展望暨2011年度全市
法院工作总结会。市委常委、秘书长李华楠、广东省高级人民
法院副院长谭玲出席会议并讲话,广东省高级人民
法院副院长王勇、市政协副主席邓基联和深圳中院老院长李曼、王常营、许亮东等出席了会议。
大会总结了去年全市
法院的主要工作,对过去一年涌现出来的优秀
法院和优秀干警进行了表彰。大会还对深圳
法院三十年的发展历程和取得的成效进行了回顾,提出了深圳
法院今后的工作思路。
市委常委、秘书长李华楠代表市委在讲话中对深圳
法院三十年来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同时他要求全市
法院在深圳率先建成国家创新型城市、民生幸福城市、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市的新形势和新任务面前,要站在更高的层次谋划工作、立足更高的起点推动工作,奋发有为,努力开创新局面、当好排头兵。他强调,全市
法院一要强化政治意识,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二要强化大局意识,积极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三要强化为民意识,依法公正高效化解矛盾纠纷;四要强化改革意识,持续深入推进
法院工作改革;五要强化能力意识,坚持不懈抓好干部队伍建设。
广东高院副院长谭玲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深圳中院取得的成绩,并希望深圳两级
法院不辱使命,勇于争先,率先发展,为我省
法院当好
法院工作科学发展排头兵探索新经验,提供新示范。
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霍敏回顾了深圳中院三十年来的发展历程。三十年来,深圳中院的办公
办案条件、信息化网络化建设水平均有显著提高,全市
法院收案数由建院之初的300余件,上升到去年的超过20万件,增长近600倍,近些年来,全市
法院以约占全省
法院8%的
法官,办结了全省
法院约20%的案件,
办案质量、
办案效率不断提高。深圳中院还先后获得国家级、省级多项
荣誉,创造了第一个经济纠纷调解中心等多个全国“第一”,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干警学历水平实现了质的飞跃,司法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涌现了一大批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先进典型。霍敏要求深圳中院在新的时期要继续领潮争先,必须做到六个坚持:一是必须始终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研究和落实进一步坚持和自觉接受党的领导的方式方法,加强
法院内部党的建设;二是必须始终坚持公平正义,坚守法治精神,依法独立
办案,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增强司法权威;三是必须始终坚持解放思想,继续深化
法院改革,努力“闯出一条新路”,当好全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