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在律师协会行业管理中的作用,促进实现律师协会各项职能,推动律师事业的发展,根据《深圳市律师协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见附件1)的规定,为保持协会各项工作的延续性,市律协第八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决定延用上届理事会对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欢迎各位律师踊跃报名参加,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遵守《深圳市律师协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
(二)深圳市第八届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或有某项专长的律师;
(三)熟悉律师行业情况,具有丰富执业经验,符合相关专门委员会工作开展的有利条件;
(四)关心律师事业发展,热心公益事业,有热情、有精力参与专门委员会的相关工作。
二、报名方式:
请申请人填写《深圳市律师协会专门委员会报名表》(见附件),由各律师事务所对申请人资格及报名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签署律师事务所推荐意见后报送市律协秘书处。
三、可报名的专门委员会名单:
(一)律师权益保障委员会
(二)律师纪律与惩戒委员会
(三)律师宣传与公共关系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