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3月9日讯(记者 刘岚)第一届全国法院优秀调解案例评选工作日前圆满结束,最高人民法院从全国法院在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底两年期间内调解结案并已履行完毕的调解案件中,经过逐级推荐和严格审核,评选出“全国法院十大调解案例”和100件“全国法院优秀调解案例”。
全国各高级人民法院,包括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院层层推荐报送了421件精心挑选的调解案例。其中,民事调解案例351件(含执行和解5件),刑事自诉调解和刑事附带民事调解案例42件,行政协调案例24件,国家赔偿协调案例4件。
最高人民法院评选委员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根据评选规程、评分标准,经过初评和复评程序,最终评选出了100件第一届“全国法院优秀调解案例”和“全国法院十大调解案例”。上述优秀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