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规定,深圳市第七届律师协会各专业委员会的任期已经届满。为了吸收更多的在专业方面具有一定造诣的律师参与律协工作,充分发挥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不断促进深圳律师专业化进程,律协决定组建新一届各专业委员会,欢迎全市律师踊跃报名参加,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委员会的设置
(一)民事法律业务委员会
(二)刑事法律业务委员会
(三)行政法律业务委员会
(四)金融保险法律业务委员会
(五)房地产与建设工程法律业务委员会
(六)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业务委员会
(七)知识产权与高新技术法律业务委员会
(八)证券基金期货法律业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