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最高
人民法院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表彰大会,对39个全国模范法院和66名全国模范
法官进行表彰。深圳市罗湖区
人民法院执行二科科长曹林同志荣获“全国模范
法官”
荣誉称号,并赴京参加了表彰大会,他是深圳法院系统第二个获此殊荣的
法官。会前,政治局常委、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同志亲切接见了曹林等全国模范
法官。
2月14日,深圳市中级
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霍敏,市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蒋溪林,市中院党组成员、
执行局局长胡志光,罗湖区委常委、政法委副书记李映中,
罗湖法院院长龙光伟等领导专程前往深圳机场迎接载誉归来的曹林,并在机场贵宾厅举行了欢迎仪式。霍敏院长代表中院党组对曹林同志获得“全国模范
法官”表示祝贺。他指出,曹林同志为全市法院争了光,树立了深圳
法官队伍的良好形象。曹林同志不仅“想干”、“敢干”、“快干”,而且 “会干”、“能干”、“巧干”,充分体现了特区
法官高超的司法能力和优良的司法作风。他要求两级法院要掀起向曹林同志学习的高潮,形成深圳法院当好排头兵的强大精神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