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8日下午,深圳市罗湖区司法局召开律师工作委员会换届会议,本网首席大状刘平凡律师从罗湖区67家律师所(包括辖区内市属律所)的815名律师中脱颖而出,当选罗湖区司法局律师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同日,深圳刑事辩护精英律师团队首席律师刘平凡又当选为深圳市律师协会第八届刑事法律业务委员会委员。
为简化律师赴工商局查询资料的手续,刘平凡律师积极联系深圳市市场监督局关于律师调查工商档案的有关事宜,推动了该项工作的进程。
作为深圳市律师协会讲师团讲师,刘平凡律师为青年律师授业解惑。
刘平凡律师,恪守执业精神,刻苦钻研业务,是深圳首屈一指的刑事辩护律师。作为政协委员,刘平凡认真履职,热心公益,大力开展普法活动,出色发挥了参政议政作用。他在五五普法活动中,表现突出,影响广泛,是律师界的佼佼者。
1.刘平凡律师依法维护国家利益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成绩突出,多次受到省级以上党政机关等组织表彰及媒体长期跟踪报道。
2009年,在深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过程中,刘平凡律师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携手广大律师行业精英及广大归侨、侨眷等群体,开拓进取,务实创新,作因热心深圳市城市文明建设,被中共深圳市市委、市政府作为市民代表授予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个人”光荣称号。
2009年,深圳市人民政府为做好《2010年政府工作报告》调研工作,充分倾听各方心声、集中市民的智慧,诚邀市民和王荣“一起做市长”,参加“深圳2010年政府工作报告调研起草工作”专题研讨会,作为市民代表也是深圳律师界的唯一一位代表,刘平凡律师有幸和王荣书记一起当“市长”,探讨政府工作报告及深圳城市发展问题,提出深圳应放宽总部企业认定标准的意见被写入深圳市《2010年政府工作报告》,受到深圳各大主流媒体及电视台大幅头版头条报道。
2.刘平凡律师具有系统的律师业务知识和丰富的律师实务经验,在刑事辩护领域独树一帜,影响巨大,更因术有专攻且严谨执着而成就其独特品牌。
刘平凡律师既有深厚的刑事理论基础,又有丰富的实战经验,再加上服务客户的诚挚之心,使其承办的案件结果都令当事人满意。因刘平凡律师擅长办理刑事案件,因此遂被业界称为“律师界的新锐剑客”、“被冤屈人的救星”、“拼命三郎”等。因专业素质过硬,2010年被深圳市司法行政系统评为“优秀专业律师”。
刘平凡律师不仅在刑事案件辩护方面独树一帜,在经济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和知识产权纠纷等方面也颇有建树,并致力于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理论水平,曾持续撰写了多篇论文发表在《律师》等国家一级刊物上,其中《论无罪推定》和《情势变更原则若干问题之探析》被评为优秀论文。在2010年深圳市律协、深圳市晚报联合举办的“星晨杯”律师有奖征文活动中,刘平凡律师撰写的《忠于法律,赢得赞誉》一文,被评为二等奖,等等。
在律师实务方面,刘平凡律师曾担任多件国内影响较大的挂牌案件、领导批示的大案、要案的首席辩护律师,并取得辉煌的业绩,有着广泛的社会信誉,如广西北海黄某涉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