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避和打击虚假诉讼,裁判和规则至关重要。
虚假诉讼案件近几年逐年递增,被法律界视为难题。本案的利益相关第三方却轻而易举“破案”,可见,遏制虚假和恶意诉讼,除了完善立法和建立相关审查程序外,强化法官责任心同样重要。
山东临沂的无业人员沈怀涛似乎一夜间成了“千万富翁”。
法律文书显示,在2008年的一宗借贷诉讼中,被告欣德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欣德盛公司”)承认,拖欠原告沈怀涛6900万元;法院为了保全财产,查封了欣德盛公司名下一处陵园的全部股权。
直到2011年,与欣德盛公司打了多场官司的山东商人李元强发现,自己为之鏖战近10年的陵园已成他人财产,这宗疑为全国最高金额的虚假诉讼案才浮出水面。
沈怀涛对媒体、法院调查人员坚称,千万债务不属实,自己对案件毫不知情;欣德盛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晓明对南方周末记者承认,向法院陈述的欠款情况纯属虚构,自己与沈怀涛的姐夫刘广龙设计这宗诉讼,借沈怀涛之名,只是为了从李元强手中保全陵园的股权。
济南司法部门确认,警方已刑事立案,对此事展开调查。
原被告“情投意合” 如果不是法院的朋友提醒,李元强根本不会注意到这宗迅速调解成功的官司。 2000年,由李元强担任董事长的济南经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经纬公司”)与欣德盛公司前身大富明公司交易股权,双方自此陷入纠纷,李元强与王晓明也成了老对手。 十余年来,双方使尽浑身解数,你来我往——李元强曾因涉嫌“抽逃资金”被投入看守所37天,王晓明则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