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据英国媒体
正方:法律不同结果不会相同 郭文婧 看到这则新闻,自然想到“许霆案”。同样的原因,都是ATM机出错,拿走了本属于银行的钱,但结局截然不同。英国的银行很大度,“错在自己,不必归还”;许霆却因为*盗*窃*罪,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在社会的广泛关注和激烈辩论之下,二审改判有期徒刑5年。“许霆案”发生之后,该不该还钱,我国社会是没有争议的,只是究竟该定性为民法上的“不当得利”,还是定性为刑法上的“*侵*占*”或者“*盗*窃*”,至今仍存争议。 “许霆案”的定性至今仍存争议,并不是我们拿英国ATM机出错“不还钱”说事的理由,因为法治社会讨论法制问题,应该在特定的法治语境下进行。比如,我们国家拾得他人遗失物后,经所有权人请求仍拒不返还,拾得人的行为就构成了不当得利;而在英国则完全不同。英国规定拾得人是不能够自己处理遗失物的,否则就会被视作*盗*窃*罪处理。面对如此差异,英国人也并没有拿我国的不当得利制度说事儿。 在英国这次的ATM机出错“不还钱”的新闻中,我们需要注意的是,银行只是表示“不用归还多余的钱”,并不意味着英国居民拥有多取出来的钱就是理所当然。因为在英国的法律体系中,在公共场所的ATM机上取钱,不属于秘密进行,不构成*盗*窃*罪;银行也承认了自己工作失误,顾客多取钱占为己有是在对方过错之后,所以也不构成*侵*占*罪,而属于民法上的不当得利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