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律师协会第八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决定,市律协将设立风险管理法律业务委员会,为了吸收更多的在风险管理方面具有一定造诣的律师参与律协工作,不断促进深圳律师专业化进程,欢迎全市律师踊跃报名参加,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风险管理法律业务委员会委员报名条件
(一)深圳市律师协会注册会员;
(二)连续在深圳执业三年以上;
(三)近五年内未受过任何刑事、行政处罚和行业处分;
(四)本科以上学历,理论功底扎实,业务经验丰富,且在拟报名的风险管理法律业务委员会所涉业务领域具较高的知名度;
(五)在风险管理所涉业务领域代理过具有较大影响的案件或发表过较高质量的专业文章;
(六)有志于从事相关专业领域的法律业务探索与研究。
二、报名及遴选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