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5-6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四庭与广东省律师协会监事会在广州市增城百花山庄共同举办“刑事和解问题”座谈会。
座谈会由省高院刑四庭的陈冰庭长与省律协总监事郑剑民律师共同主持。省高院刑四庭李兵、叶佐林副庭长和五位审判长,省律协监事会监事杨志勇、陈利均律师,省律协刑委会副主任周涌律师、秘书长郑城律师出席座谈会。
我市蔡华、杨帆律师应邀参加了座谈会。受会议举办方的指定,蔡华代表与会律师作了《律师——刑事和解中不可或缺的力量》的主题发言。蔡华律师提出了将和解的主动权交给被害人与加害人自身,避免公权利介入过深的观念,并积极倡议由被害人与加害人当面交流,以消除矛盾,实现加害人的真心悔过与被害人的真心谅解。其发言得到了与会法官的高度评价及认可。
与会法官高度认同律师在刑事和解中不可代替的地位,充分肯定了律师在和解工作中的努力与付出。认为,作为公权利的代表,主审法官非常不适合在和解工作中直接与受害人联系,如果这样做往往受到受害方对法院公正性的质疑。因此,法官们希望律师更多更好地参与和解工作,“不仅仅做传声筒,更要成为和解的主导力量”,使法院退回到配合和解的定位,扭转民众对和解即是“以钱买刑”的误解,以更好地实现司法公正和立法意图,并期望新刑事诉讼法实施后,律师在公诉案件当事人和解中发挥更大的积极作用。
〔北京市尚权(深圳)律师事务所 杨帆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