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8/08
来源:深圳律协
浏览次数:714次
2012年6月16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在深圳隆重举行粤港(前海)国际仲裁合作启动仪式暨深圳国际仲裁院揭牌典礼。香港中联办郭莉副主任、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梁爱诗副主任、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王波主任、广东省司法厅严植婵厅长、深圳市政府陈彪副市长和高国辉副秘书长为深圳国际仲裁院揭牌。粤港两地和海内外的法律界和工商界代表性人士共400多人出席了本次活动。我会梁建东副会长应邀参加。
陈彪副市长在致辞中指出,深圳作为改革开放的桥头堡和试验田,不仅在市场开放方面与香港较早开展互通合作,而且在法律服务方面也早就开始交流合作。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作为深圳特区仲裁机构就是改革开放和粤港合作的产物,促进了改革开放和两地的经济交流。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三十周年之际,根据两地法律界和工商界的呼吁,深圳市政府批准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加挂“深圳国际仲裁院”的牌子,进行法定机构试点,并且得到了广东省司法厅的大力支持。他希望深圳国际仲裁院能够发扬优良传统,持续创新争议解决方式和管理制度,立足前海和特区,为中外当事人提供独立、公正、高效、专业的仲裁服务。
广东省司法厅严植婵厅长到会祝贺并致辞。她指出,广东省得改革开放之先,在全国较早引入国际仲裁。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期,广东省政府支持深圳市设立了特区涉外仲裁机构,这是我国第一家由地方政府申请设立的仲裁机构。特区涉外仲裁机构持续创新,坚持独立公正和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解决了大量的商事纠纷,建立了良好的国际声誉。深圳市政府按照国务院的部署,根据《粤港合作框架协议》的要求,积极开发建设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要求特区涉外仲裁机构以“深圳国际仲裁院”的名义,依托前海平台,联合粤港两地的相关机构,深入开展粤港国际仲裁合作,共同拓展粤港法律服务业合作空间,此举也是深圳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广东省委十一届一次全会的精神,以及广东省十二五规划纲要关于优化国际营商环境的要求的重要举措,我们将一如既往地予以支持。深圳国际仲裁院揭牌,标志着粤港国际仲裁合作的启动,同时在一定意义上也是仲裁机构改革的“先行先试”。希望深圳国际仲裁院顺势作为,大胆探索,为建设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推动粤港服务贸易自由化贡献一份力量,为下一步全省乃至全国的仲裁机构改革和发展提供经验,使仲裁在法制环境建设和社会经济领域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梁爱诗女士代表香港法律界出席会议并致辞。她说,粤港(前海)国际仲裁合作启动仪式,象征着粤港法律合作迈向更高的层次。粤港两地的仲裁交流已有近三十年的历史。深圳经济特区涉外仲裁机构设立于1983年,香港国际仲裁中心设立于1985年。二者作为粤港地区最早成立的两个仲裁机构,为粤港企业解决大量商事纠纷提供了极大的便利,为粤港地区的经济融合和共同繁荣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不仅是香港企业解决涉及内地纠纷的重要选择,也是香港法律界人士进入内地市场的重要渠道。长期以来,不少香港律师都到过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或者担任仲裁员,或者担任代理人,或者担任专家证人。梁爱诗女士说,她本人也当过专家证人,就适用香港法的问题发表过专家意见。香港历任律政司领导,大都与法律界代表一起,来过深圳,到访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与广东省和深圳特区的法律界人士相互学习,相互促进。在内地改革开放的新时期,深圳市政府和广东省司法厅高瞻远瞩,立足前海平台,批准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同时启用“深圳国际仲裁院”的名称,进一步开展粤港仲裁合作,吸纳更多的香港人士共同进行仲裁机制创新,建立开放性的法律服务合作平台,对此她深表赞赏并相信在粤港两地法律界的共同努力下,深圳国际仲裁院能够成为国际仲裁合作的重要平台,前海能够成为粤港法律合作的重要基地。
深圳国际仲裁院理事代表、前香港证监会主席、资深大律师梁定邦先生因早有安排到外国讲课不能到场,特发来视频讲话,表示祝贺。梁定邦先生回顾了他自己从广东深圳特区开始参与内地法律事务的三十年历程。他说,三十年前,华南贸仲的工作人员以“筚路蓝缕,以启山林”艰苦开垦的精神在特区开始进行仲裁制度创新,解决了大量的商事纠纷,在香港、内地及其他地区树立了威信,形成了一系列很有影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