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16日下午,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副院长、培训学院院长胡洪莹,培训学院副院长李叙凤一行到访我会,交流探讨合作建立深圳律师学院的相关事宜。市律协副会长梁建东、业务发展和职业培训委员会主任尹成刚、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主任贺倩明、代秘书长王红等接待客人并座谈。
梁建东副会长对客人表示欢迎,简要介绍了我会运行体制,并重点介绍了培训工作和建立律师学院的初步设想:律师学院将建立我市律师队伍长效教育培训机制,形成制度化、常态化和科学化的培训体系,希望与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学院共同探索法律人才培养的路径。律师学院的建立,将涉及律师三层面的培训:一、实习人员岗前培训。面对实习人数快速增长的形势,岗前培训严把入口关,为律师行业注入新鲜血液。二、律师行业常规培训。面对法律不断更新变化的趋势,我会每年组织至少40学时的常规培训,更新律师知识结构,提升律师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三、高端法律人才培养。我会重点推动“十年千人”培训计划,开设青年律师高级研修班,储备行业后备力量,增强律师行业的战斗力。
梁副会长同时表示非常关注前海法律服务业的发展,我会以前海开发为契机,以率先开办深港联营律师事务所、协助前海管理局制定前海地区公司准入标准等为切入点,提升律师综合素养及律师行业的国际化水准,探索一条符合前海发展高端法律服务业的道路。
胡洪莹院长对我会建立深圳律师学院的设想给予了高度评价,并阐述了双方共建律师学院的优势:清华大学的办学理念坚持以人才培养为学校的根本任务,市律协的培训工作不仅是对律师的培养,更是对社会人才培养的突出贡献,双方有共同的目标和理念;培训学院有雄厚的师资力量、固定的培训场地、专业的管理团队,能够保障律师培训的常态化、规范化与稳定性;清华大学与国际高校合作频繁、学科设置综合性强,律师学院可依托清华大学的平台,培养复合型高端人才,与国外高校法学院合作,全面提升综合素养;培训方式可探索由非学历培训向学历培训过渡,提升培训成果的含金量。
双方一致认为,可借助前海开发为契机,探索多样合作形式,努力打造办学形式新颖、师资力量雄厚、经费保障有力的特色办学机构,创造符合深圳律师特点、满足深圳法律服务业发展需求的教育培训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