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司法厅决定于今年评选表彰一批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现将省司法厅《关于做好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总结及表彰推荐工作的通知》【2012】85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广泛发动党员参与,按照评选条件认真组织推荐、自荐,并于8月22日(周三)前将相关推荐表原件(一式三份,个人推荐表内“所在单位党组织意见处”需加盖支部章)及电子版报送律协党办。
附件: 省司法厅《关于做好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总结及表彰推荐工作的通知》 【2012】85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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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深圳市律师协会委员会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