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18日,由广东省律师协会、广东省女法官协会、广东省女检察官协会、深圳市律师协会党委主办,省律协女律师工委、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协办的2012年“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研讨会在广州香格里拉酒店举行。
广东省司法厅副厅长梁震、广东省律师协会会长欧永良、广东省律师协副会长朱征夫、吴青、黄思周、广东省女法官协会常务理事、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地方干部处处长陈东如、广东省检察院公诉一处处长沈丙友、深圳市律师协会会长张勇、广州市律师协会会长黄永东等领导和嘉宾出席会议,各地市级以上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主任,省律协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获奖论文作者以及主办各方的有关领导和嘉宾参加会议。会议由广东省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主任、深圳市律师协会党委书记张丽杰主持。
张丽杰主任感谢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律师协会领导对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的指导与关心,指出此次研讨会旨在贯彻落实2010年11月中共政治局常委、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在出席全国律师工作会议的讲话以及中共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的意见》,加大从律师中选拔法官检察官的力度,鼓励优秀律师通过公开选拔、公务员录用考试等途径进入党政机关,促进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建设的文件精神,力促指示精神在广东落地,开启广东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的破冰之旅。
广东省司法厅副厅长梁震发表致辞。他指出,法制建设和司法改革发展到今天,国家从不同层面提出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并希望通过不同职业群体进行推动。近年来,广东司法界和实务界对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探索也在不断深入推进。法官、检察官、律师同为法律人,有着追求公平正义的共同理念,肩负着推动依法治国方略、实现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使命。此次论坛提供了各抒己见、沟通交流的平台,希望以此为契机,寻求新形势下法律人交流的机制,为提升广东法制建设水平、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做出思考和探索。
广东省律师协会会长欧永良在致辞中指出,民主法制探索对建设幸福广东、实现国家长治久安、民族复兴具有重要意义。广东作为改革开放前沿阵地,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建设应走在全国前列。法律人既是维护公平正义、建设法治国家的重要力量,也是法律进步的受益者,要努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加强沟通,互相理解和尊重,共同争取职业荣誉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