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刑事诉讼法和新民事诉讼法已分别经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了更好的宣传新刑诉法和新民诉法,帮助全市律师特别是广大青年律师对新刑诉法和新民诉法有全面、准确的理解,提高广大青年律师从事刑事辩护、民事辩护的法律服务水平,市律协应广大青年律师的要求将举办新刑、民事诉讼法学习训练营(以下统称“训练营”)。鉴于时间紧迫,而目前又处于第二期“深圳青年律师研修班(证券法律方向)”尚未结束,资金、场地及工作人员的调配都存在一定的困难,市律协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无法独立承担训练营的相关工作,诚邀热心公益的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参加相关工作,并特向全市律师事务所分别征集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训练营的承办单位,具体通知如下:
一、 训练营基本要求
(一) 训练营学习时间:不得少于6至7天(可间隔)
(二) 培训老师的要求:
1、国内刑事、民事诉讼法律专家
2、裁判和仲裁机构的相关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