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日,在上海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上,市健康促进委员会副主任李忠阳在谈到贯彻实施《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情况时表示,该委员会正就“公共场所全面禁烟”开展相关课题研究,为立法部门适时修改《条例》提供参考。(详见昨日《东方早报》A11版)应当承认,《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2010年3月1日正式实施至今,公共场所控制工作还是有成果的。但现实情况与这部法规提出的目标,还是有很大差距的。这其中的原因很复杂,更多专家认为,全面控烟既是目标,不能认为过程中有阻力,就可以把目标降低。笔者认为,这个态度非常正确。
事实上,上海能够在全国率先做到“控烟”是具有自己独特优势的。来自市健康促进委员会的数据显示,在上海市民中,《条例》的社会知晓率和公众支持率始终保持在85%以上,法定控烟场所吸烟发生率由实施前的37.6%下降到2011年的18.1%,劝阻率则由实施前的19%提高到2011年的53.7%。这些数据从一个侧面表明,上海市民的文明素质总体是比较高的,这就为“控烟”的落实提供了一个良好的群众基础。
根据今年的3次控烟舆情调查结果显示,近九成网民支持在所有工作场所和公共场所实行室内全面无烟政策。而哈尔滨、天津等城市今年也已经正式实施室内全面无烟法规。上海市人大可在积极开展相关研究的基础上,适时修改《条例》。如,在适当时候扩大禁烟场所的范围,逐步实现公共场所全面禁烟的终极目标。这将能为上海率先实现“控烟”提供更有力的法律支持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