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2月6日电 (记者 张庆水 熊红祥) 《律师事务所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管理办法》已经颁布,并将于2013年1月1日正式实施,律师从事商标代理业务有了具体的法律依据。为方便广大读者了解律师商标代理业务,新华网记者近日采访了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执委马翔律师。
记者:《律师事务所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管理办法》已经颁布,律师从2013年1月1日开始就可以正式从事商标代理业务了。对此您怎么看?
马翔:长期以来,律师事务所作为专门从事法律服务的机构被远远挡在了商标代理业务的大门之外。《律师事务所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管理办法》的颁布实施对广大律师来说,是一个振奋人心的大事,对推动律师行业发展具有深远而特殊的意义。作为一名从业近20年的商标律师,我代表所有正在从事或有志从事商标业务的广大律师同仁,对司法部、国家工商总局和全国律协为律师商标事业所做的不懈努力表示由衷的感谢。相信在司法部、国家工商总局和全国律协的指导、培训、监管下,广大律师有信心、有能力做好商标代理业务,成长为商标法律服务的中坚力量,切实承担起服务经济转型、服务创新发展的社会责任。
记者:商标代理业务对于大多数律师来说,是新的业务领域。我们知道,您是最早呼吁向律师开放商标代理业务的执业律师。您还主编了《商标业务指南》、撰写了《律师商标业务研究报告》等业内影响较大的专著或文章。作为商标业务的资深律师,您是如何认识商标和商标法律服务的?
马翔:商标是企业的重要生产力,是整合资源、开拓市场和积累财富的有力武器,其不仅能够决定企业的发展,甚至能够左右企业的生死存亡。商标同样也是国家发展的战略性资源和增强国际竞争力的核心要素,发达国家国民生产总值中相当高的比例来自于商标创造的价值。
唯冠认为苹果侵犯“Ipad”商标宣称要其赔偿100亿;广药向加多宝夺回价值1080亿的“王老吉”商标;“国酒茅台”商标初审公告便引来近百份异议;“莫言醉”商标一夜之间价值增长10000倍等等商标事件不断被热炒,充分体现了企业和社会公众的商标意识正在逐步提高。
商标法律服务自然无可争辩的成为企业必要和亟需的法律服务。作为提供法律服务的专业人士,律师对企业商标法律服务的需求自然不能袖手旁观。律师作为企业的常年或专项法律顾问,也有责任协助企业利用商标为企业获取更大的利益,不会做或做不好商标业务,就无法胜任知识经济时代下企业法律服务工作。从事商标法律服务不仅拓展了律师的执业领域,使律师能够全面的提供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增加收入,同时也为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