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下午,市律协会长张勇、宝安区工作委员会主任马学平、税务法律业务委员会主任熊勇、代秘书长王红一行再赴宝安区地税局,就律所税收进行沟通交流,并与宝安区地税局局长林杰三、副局长黄国江进行座谈。 张勇会长感谢宝安地税局长期以来对该区律师业的大力支持,并表示,2012年,宝安区律师事务所先后经历核定征收、应税所得额核定征收、查账征收等三种律所税收征收方式的转变,对律所带来较大的挑战。鉴于2012年财务制度和预算均在年初制定,财务安排已执行完毕,全面推行查账征收将增加律所管理风险,希望宝安地税局对该区律所2012年度第四季度税收申报延期至1月31日,并给予暂时不具备查账征收条件的律所一定过渡时间,以顺利完成税改目标。 座谈就律师公益法律服务成本扣除、律师税收实务操作指引制定、律所如何防范结构性税务风险等进行深入探讨。 林杰三局长表示,宝安地税局高度重视近期市律协提出的诉求,经协调,目前宝安区律所2012年度第四季度税收申报已延期至1月31日。宝安律师法律进社区工作成效显著,在推动法治宝安建设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宝安区地税局将积极配合市地税局和市律协做好律所税收新政平稳过渡工作,支持市律协就律师合理成本扣除开展积极有益的探索并将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提供可能的支持。林局长同时表示,2013年底完成查账征收的过渡是政策的要求,希望律师所提前做好相关的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