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民张先生说,2009年3月,他在惠州大亚湾西区阳光时代花园四栋购买了一套75平方米的房子,2010年入住后,就发现房屋质量存在若干问题,投诉至今,一直没有解决。深圳市民陈先生也有类似经历,他看到手机上和网上,有惠州购房的诱人广告,比如,购房送面积、送车位、送户口、保证提供优质学位等,2012年10月,他也在惠州大亚湾西区明华花园购买了一套98平方米的房子,当时房地产商向他承诺,办完购房手续,就送一个惠州户口,可是当他交完房款后,他的愿望完全落空。
深圳律师齐岩冰表示,近两个月来,他收到了10多位深圳市民关于在惠州购房遭遇欺骗的案件。律师表示,深圳业主在深圳购房都是先由业主验收房屋质量,然后签署《房屋验收交接表》才领取钥匙。而惠州售房合同不合理,它参照的是广东商品房统一的老一套销售办法,这个办法过于简单,只是一个参考的文本。按照这个老办法,它省略了业主去验收房屋质量的过程。面对众多深圳业主的投诉,深圳律师齐岩冰建议,惠州当地政府部门应该着手处理好这些投诉案件,维护好当地的投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