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律协各专门、专业委员会、区律师工作委员会工作进行年度绩效考核是律协监事会履行律师代表大会所赋予监督职能、深化监督工作的重要方式与途径。通过考核加强对市律协工作的监督职能,保障律师协会工作的正常有效运行。自2011年来,监事会每年度均对上述对象展开年度绩效考核工作。
2013年1月19、20日,依照《深圳市律师协会章程》及《深圳市律师协会监事会工作规则》的规定,监事会全体监事及监事会绩效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共同对市律协各专门、专业委员会、区律师工作委员会2012年度工作进行考核。经过认真考核、整理汇总形成书面考核意见。总体来说:2012年度,协会各专门、专业委员会、区律师工作委员会的工作稳步推进,有序开展,但也存在一些不足,简要而言:
(一)专门委员会
本年度自换届以来,各专门委员会在理事会的统一部署下,按照既定工作计划各司其职,扎实推进工作,取得了较好的工作业绩。其中律师权益保障委员会、律师纪律与惩戒委员会、业务发展和职业培训委员会、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宣传与公共关系委员会、实习人员考核管理委员会工作表现较为突出。
同时也存在着个别委员会工作计划针对性不强,可行性、实际操作性不高,导致工作计划流于形式;有些委员会内部通力协作不足,工作均由主任、副主任或若干骨干委员完成,未能发挥和调动整个委员会力量;一些委员会逐渐形成“小俱乐部“的工作模式,未能惠及全体律师,未能对整个协会的工作做出贡献等问题。
监事会建议:本届专门委员会在剩余的任期内,要充分调动全体委员的积极性,自觉履行竞选承诺,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会长团队应加强对所分管的各委员会的督促和指导,以更具实际成效的工作成果,向全体律师提交一份满意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