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称为保护妇女权益,应重视夫妻间的“无形财产”
据新快报报道,妻子不计贫困当贤内助让夫君专心打拼事业,哪知富裕后男方要离婚,妻子只好出“狠招”维权:要求法院判丈夫每天干家务两小时,并赔偿过去十几年的代劳费200多万元。法官提醒,夫妻一方的付出成就了另一方的成功,这里隐藏的“无形财产”,应得到重视。
案例妻子索要劳务补偿丈夫终撤诉17年前阿明和阿芳“裸婚”,经过多年奋斗,阿明事业有成,但两人的感情却出现危机。阿明三次到法院要求离婚,称婚姻早已名存实亡。阿芳不同意,称发现阿明有外遇,但她愿意继续维持婚姻。阿芳在法庭上希望丈夫珍惜十多年的感情,也希望“儿子依赖和仰赖的父母都能够真正让他感到幸福和自豪,让他了解什么是真正的爱情”。
但阿芳同时要求法院判令阿明每天花2个小时照料家庭,以前未履行的家庭义务以每天2小时计付代偿家庭劳务费,1997年至2011年共计15年,总共10950个小时,以其时薪的1/5计,每小时200元,共计219万元。
一审法院认为,虽然阿明三次到法院提出离婚以证明其感情破裂,但两人是自由恋爱,感情基础好,根据婚姻法规定,提出离婚诉讼的次数不是衡量感情破裂与否的标准。阿明在事业有成后,认为妻子与其不般配并提出离婚,其没意识到自己的问题,反而继续恶化两人关系。但阿芳表示仍然爱着丈夫,愿意继续维持,可见两人感情尚未彻底破灭,考虑到孩子成长,法院不判准离婚。阿明继续上诉,但最终撤诉。
法官答疑净身出户或都不足弥补女方“法院审理涉及妇女权益的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绝大多数是离婚案件。”一位经验丰富的民事法官在审判实践中发现,新形势下如何更好保护离婚妇女的合法权益,已然成为一门值得思考的课题。法官认为,若丈夫有外遇,女方要求离婚的,法院应及时判离婚。若是男方另结新欢要离婚的,女方愿意原谅求和的,原则上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