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12日上午,市律协张勇会长、梁建东副会长等一行再赴香港律师会商谈律师学院合作事宜,并与香港律师会林新强副会长、苏绍聪理事、萧咏仪理事等进行座谈。
为了充分利用清华大学的国际影响力、全球性教育教学资源以及完善的教学硬件设施及鉴于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作为清华大学唯一的异地办学机构的特殊地理位置,同时为充分发挥深圳毗邻香港的区位条件,进一步加强深港两地的律师交流与合作,更好的服务于前海地区法制创新和建设,造福于深港两地律师,我会拟与清华大学法学院、香港律师会共同合作建立深圳律师学院。协会张勇会长、梁建东副会长为商谈律师学院共建事宜,此前已多次赴清华大学法学院、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香港律师会做了大量专题调研和磋商工作,并达成基本共识。
此次再赴香港律师会,旨在进一步确定双方合作建立律师学院的各项细节及权利义务等,张勇会长对香港律师会大力支持及参与我会律师学院筹建工作表示感谢,并深入介绍了律师学院建立后的职能、运作及发展方向等情况。随后,张勇会长、梁建东副会长结合近期市律协参与前海管理局座谈会的有关情况向香港律师会重点介绍了前海律师法律服务团、深港联营律师事务所等工作的进展情况,并介绍了此前赴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实地考察培训场地及商谈合作的情况。同时表示:律师学院的建立将成为香港律师了解内地法律制度的重要窗口,必将促进香港律师积极参加内地法律服务;同时,香港律师国际化水平高、熟悉国际法律制度的优势对提升律师学院开展前沿、高端法律业务培训的水平也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林新强副会长首先对我会积极推进深港两地律师参与前海法制创新建设所作的努力表示衷心感谢,随后,围绕律师学院合作事宜,林副会长指出香港律师会高度重视律师学院的筹建工作,并为此专门成立了工作小组,律师会将结合早前与香港知名高校法律学院合作的成熟经验和自身行业发展的特点,在律师学院的课程设置、教材编订、师资配备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和配合,并与深圳律协进一步探索合作途径,推动尽快完成律师学院的筹建工作。目前,律师学院的筹建工作已进入实质阶段,待香港律师会下周召开理事会讨论确定具体合作方式后,三方合作单位拟于近期签署框架协议,尽快完成律师学院的挂牌成立工作。
双方还就深港两地律师协会其他合作事宜进行了深入、坦诚的交流,并达成广泛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