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律师协会《关于做好2012年度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和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为确保年度考核工作的顺利开展,杜绝部分律师在考核期间办理相关业务规避考核的情形发生,今年考核期间(3月25日至5月31日),个人证照的转所(含市内转所和跨市转所)业务和执业类别变更业务暂停办理,律师管理平台将关闭相关业务的发起功能;申请设立律师事务所的,发起人必须先取得考核结果。
请有关律师需在近期办理转所业务的于2013年3月25日前办理。关于2013年执业律师年度考核通知,待市律协确定相关事项后拟于3月底发布。
特此通知!
深圳市律师协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