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一名自称接受了梦鸽委托,担任其子李某涉嫌*强*奸*罪一案侦查阶段辩护人的律师在网上发布了一份律师声明,对此前网上的一些消息进行否认,并希望不要“对李某进行舆论审判”。
昨天上午,一名自称为北京市陆通联合律师事务所薛振源的律师在其实名微博上发表了一封律师信,声称北京市陆通联合律师事务所接受李某(为保护未成年人权益,暂不公布真实姓名)法定监护人梦鸽的委托,指派其担任李某涉嫌*强*奸*罪一案侦查阶段的辩护人。
该律师表示,接受委托后,他经过会见李某,初步了解了案件的经过。鉴于本案引起了媒体和网民诸多的猜测和议论,为避免混淆视听,维护李某的合法权益,他发表了几点声明。
律师在声明中首先表态,李某已被证实为未成年人,并在侦查过程中获得了相应的司法保护。此外,律师提出,由于案件尚处于刑事侦查阶段,因此希望媒体及网民对侦查机关予以充分的尊重和信任。“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其有罪,相关人员不应对李某进行舆论审判!”
此外,针对此前网络上关于李某各种相关传言,诸如“李某76人律师团”、“李某案女主角撤销控诉,受害人终得到极大的物质补偿”等消息,律师将其归为“对本案不实的报道和传播”,并声称这是“以讹传讹、人云亦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