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律师,多数是把律师当作一份工作或者一类职业,把律师当作一个饭碗以及作为事业追求的人都还是少数。这与民众和当事人对于律师的认识有所不同……由此看来,律师事业的发展尚任重而道远□冀祥德律师在法治发达国家和医生一样,是一个被普遍认可的具有较高社会地位的职业。但是,在我国,律师是什么?有学者一针见血地说,律师是一个看起来很美、说起来很烦、听起来很富、做起来很难的职业。因为,律师这个职业在没有传统文化背景,缺少制度文化基因。长期以来,有一些官员始终对律师存在误读,社会有一些人员一直对律师存在误会,一些律师对自身定位也心存误解。
关于律师的定位,近年来,我先后提出了“车轮说”、“木桶说”、“准入说”、“平衡说”。但是,在最近的一次关于司法改革的高端研讨会上,我诧异为何没有律师界的代表,有人则说“请律师干什么?”。难道国家的法治建设与律师不相干?
其实这些年,我经常听到有人在问或者在说,我也经常思考,律师是一个饭碗?还是一份工作?是一类职业?还是一种专业?还是一项事业?我认为,这是做律师的五重境界。
律师是“一个饭碗”?此前百年及其当下,把律师当作或者看作一个饭碗者不乏其人。他们认为,做律师就是为了赚钱,为了衣食住行,谁给钱就为谁说话;谁给钱多就为谁说话。为了赚钱,甚至可以不择手段。这是目前社会中多数人对律师的看法,也是一些律师的实际行为。1996年我国刑事诉讼法修改引入对抗制后,诉讼风险加大,不乏律师“翻船者”,多为此类。我认为,此类律师,愧为律师;人们对律师的评价不应以此为论。
律师是“一份工作”?工作的目的可以是为了谋生,也可以不是为了谋生;可以是为了证明自己,也可以是退而求其次的无奈选择。从谋生或者证明自己意义上看,律师应当辛勤工作,积极努力;反之,就是把做律师当作一份工作而已。有人希望做五年律师就“五子登科”,解决车子、房子、妻子、孩子、票子的问题,这些就是从谋生或者为了证明自己意义上讲的。我认为,以此境界定位的律师是不称职的律师;人们对律师作此境界的认识是肤浅的、偏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