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律师党员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切实加强律师行业党员队伍建设。根据《关于2012年度深圳市执业律师年度考核的通知》(深律协字[2013]5号)有关文件精神,党委和律师协会签署意见相关规定,现就深圳执业律师年度考核期间,做好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和党费缴纳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执业律师党员组织关系应转入市律协党委,尚未转入的,应及时办理转入手续。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情况将被纳入执业党员律师年度考核提交材料之一,未接转党组织关系的党员律师应当书面说明理由。请各支部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二、 做好党费缴纳工作。
1、缴纳标准:根据《共产党章程》中党员应按时交纳党费的有关规定,在年度考核时一次性交纳本年度党费;执业律师每人每月50元,律师助理和行政人员每人每月20元。
2、缴纳方式:
(1)银行转账:由党支部统一收缴后转账至党委账号,转账时应与律协会费分开(党委账号如下),并注明是党费及单位、姓名。
户 名:共产党深圳市律师协会委员会